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5年度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赴境外研修的通知》(苏教师〔2014〕41号)精神,现就选拔2015年度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赴境外研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1、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名额:不超过3人;
2、团队:限报1个团队(3-5人);
3、跟岗研修校长:可推荐1名校长、副校长或校级干部后备人。
二、研修时间和经费
1、中青年骨干教师
(1)研修时间12个月,省财政资助14万人民币/人;(2)以研修小组形式开展研修,经个人申请、学校推荐,教育厅确定为研修人选后,将学科相同或相近人员组建为研修小组,由境外单位统一安排研修内容和导师团队,以学习先进的职教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为主,同时开展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研修时间6个月,省财政资助10万人民币/人,学校配套2万人民币/人。
2、团队和跟岗研修校长
研修时间6个月,省财政资助10万人民币/人。
三、推荐条件
(一)年龄及工作年限要求
1.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项目推荐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学位和专业技术职务要求
各校要严格推荐人选的学位和职称要求,高职高专院校推荐人选
(三)外语要求
各校推荐人选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0分以上(含50分),其中口试总分2分以上(含2分);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55分以上(含55分),其中口试总分2分以上(含2分);德语(NTD):笔试总分60分以上(含60分);法语(TNF):笔试总分55分以上(含55分)。
2.外语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具体要求为: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德/英语(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理工专业研究人员):德语初级班结业证书、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德语(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社科专业研究人员):中级班结业证书。
5. 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者,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分,托福8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1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3级。
四、有关说明
1.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高职高专院校人员的境外研修单位可适当放宽至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或学科排名世界前100强高校;研修小组的境外单位由教育厅委托有关机构帮助联系落实,一般为境外职业教育高水平大学。申请到港澳台地区研修的,外语不作要求,但研修单位须为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世界200强高校以《泰晤士高等教育》公布的2014年排名为参照(见附件1)。学科排名具体标准参照2014年度QS学科排名。
2.优先推荐已联系落实境外研修单位的人员。
3.从事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等学科的人员原则上不推荐。
4.推荐人选境外研修单位的邀请函,应由导师本人或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邀请函应明确导师姓名、从事专业和职称等。原则上具有副高级职称推荐人选联系的导师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5. 已获批国家和省公派留学、尚未出国但仍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以及获得过国家、省公费资助出国留学、回校工作未满3年的人员不推荐。
五、申报材料
1、申请人须提交相应的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汇总表(电子版)以及附件材料(A4纸双面印刷,装订成一册)。申请表和汇总表见附件。
2.附件材料包括:(1)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2)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3)外语合格证明材料;(4)境外研修单位邀请函复印件;(5)境外研修单位、导师简介;(6)研修学科世界排名证明材料(QS官网截图证明)。附件材料中,凡外文均需同时译成中文。
3.请申报人员在
附件:1.2014年《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行榜(前200位)
2.2015年度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骨干教师)
3.2015年度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团队)
4. 2015年度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申请表(校长)
5.2015年度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推荐人选汇总表
人事处
2014年1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