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党组织培养考察,报党委讨论同意,下列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现予以公示:
教工(1人)黄灿(财务处)
路桥与港航工程学院(3人)冯斌、李梅芳、刘杰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5人)袁慧、陈鑫、骆杨、李鹏宇、陈蕊
建筑工程学院(3人)房志亮、陈群、高畅
机电工程学院(6人)周自翔、李聪、位难、彭彪、张丽媛、马专成
人文艺术系(4人)钱雨、姚奇、裴倩、陈宇建
公示时间:2015年7月10日 —7月17日
师生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与党委组织部联系。
电话:86115818
党委组织部
2015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