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题口号:
“发展体育运动,增强师生体质”
三、比赛日期与地点:
2015年11月5-6日在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田径场举行。
四、参赛单位:
1、学生代表队:
汽车工程学院、路桥与港航工程学院、运输管理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人文艺术系
2、教工代表队:
机关一分工会、机关二分工会、汽车工程学院分工会、路桥与港航工程学院分工会、运输管理学院分工会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分工会、机电工程学院分工会、建筑工程学院分工会、基础学部分工会、图书馆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分工会、后勤产业分工会、人文艺术系直属工会小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直属工会小组。
五、竞赛项目
1、学生男子组(16项)
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1500米 5000米 10×100米
迎面接力(两边各5人) 4×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
滚轮胎30米往返(5×2人)阳光伙伴(12人) 跳远 铅球 跳高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10×30米迎面、两边各5人) 百米定向
2、学生女子组(16项)
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1500米 3000米 10×100米
迎面接力(两边各5人) 4×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
滚轮胎30米往返(5×2人) 阳光伙伴(12人) 跳远 铅球 跳高种瓜得瓜种豆得豆(10×30米迎面、两边各5人) 百米定向
3、教工男子组(10项)
100米 1000米 1000米(45岁以上) 阳光伙伴(8人) 铅球
4×100米接力 跳远 立定跳远(45岁以上) 百米定向
10×50米迎面接力(5男5女)
4、教工女子组(10项)
100米 800米 800米(45岁以上) 阳光伙伴(8人) 铅球
4×100米接力 跳远 立定跳远(45岁以上) 百米定向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10×30米迎面(5男5女,其中部门领导1人,
院领导1人)
六、竞赛办法:
1、比赛分组:
(1)学生男子组:各二级学院(系)的男子学生代表队
(2)学生女子组:各二级学院(系)的女子学生代表队
(3)教工男子组: 各分工会男教职工代表队
(4)教工女子组: 各分工会女教职工代表队
2、学生单项每队男女均不得超过8人,如超过8人由大会删除。集体项目每代表队男女各派一队。
3、每个运动员限报两项单项,如单项超过两项由大会删除,可兼报集体项目。
4、各代表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
5、100米至400米的径赛不足或等于8人(队)时,只设一个赛次,超过8人(队)时均设两个赛次。
其它径赛项目为一个赛次。含有二个赛次的项目,按预赛成绩取前8名(队)参加决赛,预赛成绩相等者
有效成绩的1/100秒排名,仍相等,则由大会抽签决定进入决赛的名单。
6、竞赛使用最新竞赛规则。
7、运动员比赛用小号码布由大会统一编发。
七、教工项目参赛说明:
1、每项限报4人,每人限报3项(集体项目除外)
2、径赛项目均为预决赛,以时间确定名次。
3、种瓜得瓜种豆得豆5男5女共10人(其中部门领导1人、院领导1人)。
4、10×50米迎面接力5男5女共10人。
5、1970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为45岁以上,比赛时需验身份证;45岁以上的教职工根据自身情况可以报参加其它项目。
八、运动员资格:
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我院教职工和我院录取的在籍大学生,对于不符合条件规定参赛者,除取消该运动员全部成绩外,取消其单位集体荣誉奖评选资格。
2、决赛时需交验本人的学生证。
3、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报名超项等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一经查出,除取消运动员比赛成绩和名次外,另扣除团体总分10分,并通报批评。
九、录取名次、计分方法及奖励:
1、各单项录取前八名,若某项比赛只有八人或不足八人参加时则减一名录取。
2、各单项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若两人或两人以上名次并列,则取消后面相应名次,得分平均分配。
3、集体项目以单项2倍分值计算。
4、各项成绩破院田径记录加9分,同一人同一项目只加分一次。
5、团体总分计算方法:按各代表队男、女运动员在各项比赛中获得分之和计算团体名次。若得分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为前,依此类推。
6、学生团体总分取前五名,设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各一名,教工团体总分取前八名,设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各一名。
优秀组织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标准另定。
十、报名:
2015年10月28日24:00前使用搜狗浏览器登录网址:http://223.68.141.247:8070/ydh62/网报,报名结束后利用报名系统的打印功能打印报名表请领队签名认可并加盖院、系(部)公章盖章于2015年10月29日15:30前交至体育部办公室樊东声老师处(行健馆219室),电话:86115717,手机:13601463315。报名表自留一份以备查。凡心、肝、脾、肾等主要脏器有病者均不得参加比赛。
十一、其它规定
1、为了确保运动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非临场比赛的运动员及其它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场内,各单位人员亦不得直接干预裁判的正常工作。对比赛中有疑义时,领队或教练必须在成绩宣布前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
2、径赛项目比赛运动员必须使用平底胶鞋或塑胶跑道专用钉鞋。
3、报名单上交后,不得更改。运动员因事因病不能参加比赛时,不得由他人顶替。
4、运动员服装必须符合竞赛规则的要求,开、闭幕式服装自行决定,队旗由各代表队自己准备。
5、器材由大会准备。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和解释权归运动会组委会。
本届运动会赛前编排、赛中成绩公告及赛后团体总分可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下边二维码即时查询。

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5年10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