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5〕5号)文件精神,我院廉政等18名同志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经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评审,符合条件,同意上报。现将名单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0月27日。
廉 政、季 丹、江东林、王 琼、陶 卓、李 娜、雷小燕
桑永福、倪 丹、陈 亮、余 璐、赵岩荆、刘 冰、李 醒
何 叶、马晓雷、耿 聃、周寸飞
若对上述同志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校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86115017
人事处
201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