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年第二学期在校生和16届毕业返校生重修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2浏览次数:1039


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考试工作的通知》(交院教[2007]8号)规定:重修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系部具体实施,统一要求、统一时间”。现就本学期在校生和16届毕业返校生重修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1、考生范围:在校生;16届毕业返校生。

2、报名时间及安排:

(1)在校生重修:①时间:3月28日——3月30日;②方法:由学生所在院系组织报名,审核重修考试资格后,于3月31日上午报教务处。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报名。

(2)16届毕业返校生重修:各院系根据返校时间具体安排,提前5个工作日、以班级为单位将名单报教务处。

3、考试时间:

(1)在校生重修:4月11日——4月22日

(2)16届毕业返校生重修:

①专业课:由各院系根据返校时间具体安排(须报教务处);

②公共课:

Ⅰ、汽车工程学院(第一批)、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和人文艺术系统一安排在5月8日~5月15日;Ⅱ、路桥与港航工程学院(第一批)运输管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和建筑工程学院统一安排在5月17日~5月26日;Ⅲ、汽车工程学院(第二批)和路桥与港航工程学院(第二批)安排在6月6日~6月17日

4、试卷的印制:由院系提供样卷及印制数量,教务处统一印刷,院系负责保管和发放。请各院系提前5天交付印刷;试卷收发应核对,并做好记录。

5、批改及成绩上报: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后2天内将成绩报院系和教务处。

6、注意事项:

①各院系认真组织重修考试申请,通知到每位学生,考试过程中应验明考生身份,并签到;

②各院系要严格试卷审查和管理,认真做好试卷批阅、成绩统计和存档工作;

③认真做好考场安排、监考、巡考等相关工作;

④报送材料请交电子稿(在校生和16届毕业返校生重修考试申请汇总表必须按时交送);

⑤未按时申报,按“不申请重修考试”处理;

⑥如有错过考试者,视其弃权,本学期不再另行安排。

附件:

1、《在校生重修考试申请表》

2、《16届毕业返校生重修考试申请汇总表》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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