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建行杯”江苏省选拔赛参赛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4浏览次数:1138


各二级学院(系)、有关部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建行杯”江苏省选拔赛暨“花桥国际商务城杯”江苏省第五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精神,为鼓励我院师生积极拥抱“互联网+”时代,共筑创新创业梦想,力争在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省选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结合我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遴选参赛项目团队,具体办法如下:

一、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  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 年(2013 年3 月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  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 年6 月10  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  年以上(2013 年3 月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 年(2013 年3 月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 轮次以上(含2  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 年6 月10  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二、参赛项目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遴选程序

1、申报阶段(5月23日至6月6日)

各二级学院(系)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工作,结合参赛项目要求,积极动员有一定基础的项目参加遴选,特别是创意性、创新性较强的项目、毕业生创业互联网企业以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践类作品。

项目申报方式为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各项目负责人于6月6日前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org.cn),网上注册、填写相关报名信息,网上提交《项目商业计划书》等信息并报名,请将项目参赛申报表及《项目商业计划书》纸质版材料一式叁份和电子版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弘毅楼111室)。

2、遴选阶段(6月7日-6月9日)

教务处、学工处将组织专家对网上报名项目进行集中评审,最终遴选出4个项目参加省级复赛。

3、公示阶段(6月10日-6月15日)

学院将遴选出的省级复赛项目相关信息在校园网公示。

四、奖励政策

参加本次大赛省级以上赛事获奖的:

1、对在校学生获奖的奖励参照同级别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同等奖项待遇。

2、指导教师指导项目获本次比赛一等奖的,认定等同于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实践教学),可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主要依据。

3、参加复赛的项目经费及奖励政策参照《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系)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广泛发动在校生和毕业生(毕业五年内)参与竞赛。

2、学院“互联网+”创新创业项目遴选交流群群名:南交院互联网+大赛,群号:222046350,大赛相关通知和资料在群文件中下载,报名咨询联系人学工处冯思,联系电话86115965,相关政策、经费咨询联系人教务处吴志锋,联系电话86115884。

附件:

1、项目参赛申报表

2、项目商业计划书撰写提纲及注意事项

3、各类商业(项目)计划书撰写注意事项

教务处 学工处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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