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交政函[2016]30号)转发给你们,请于符合条件的人员于6月1日前将个人申报材料报送学院人事处。
特此通知。
附件:
1.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党委组织部 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