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相关部门: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十三批 “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172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十三批“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2016]24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械汽车、电子信息、建筑、农业、医药、卫生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项目(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海洋工程、航空航天、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和新型医疗器械、新能源和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数字创意等)的申报材料,请直接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省教育厅负责受理前述领域之外的申报材料。
二、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通知》(可从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下载)。各二级学院(系部)推荐名额为每个行业不超过一个,如无符合条件者,可不申报。
三、请各二级学院(系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抓紧做好“六大人才高峰”第十三批高层次人才选拔和推荐工作,于7月12日前将《申报表》、《汇总表》、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同时提交电子版)报人事处(弘毅楼313)。联系人:楚楠,联系电话:86115017,E-mail:njjyrsc@njci.cn。
申报人的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个人学历、职称、培训、奖励、聘书等有关证书,请提供复印件,由系部负责审核。
上述申报材料装订成册,统一装入档案袋(申报表不需装订入册,单独放在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上贴上统一式样的封面(见附件)。
附件:1.
附件一: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十三批“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doc
人事处
2016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