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加快建设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近期教育部全面部署了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启用工作,要求今年全面建立覆盖全国各级各类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教职工“一人一号”,为每一名教职工建立电子档案(2015年填报数据由于系统运营故障全部丢失)。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院需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数据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2016年10月12日为止在册在岗教职工。
二、个人信息采集时间区间
2014年1月1日—2016年11月30日。
三、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材料要求 |
10月27日- 11月6日 | 教职工信息录入、审核 |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 | 1、电子版表格; 2、纸质版材料(填报人签字,各院系、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送至弘毅楼313。 |
11月7日- 11月25日 | 职能部门审核 | 人事处、科技处、教务处(含教师发展中心) | 1、电子版表格; 2、纸质版材料(审核人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送至弘毅楼313。 |
11月28日- 11月30日 | 人事处终审并上报省教育厅 | 人事处 |
四、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信息采集工作。此系统已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正式启用,数据一经报入,不可删除,不可修改。今后教职工调动、离退休等工作均须通过系统报送,各部门务必慎重对待,组织教职工认真填写,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2、信息采集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各院系、部门需确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请将负责人员姓名、联系电话于10月26日中午前报至人事处苗雅婷处。
人事处
2016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