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6〕6号)文件精神,我院盖宵等13名同志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经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评审,符合条件,同意上报。现将名单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0月27日至2016年10月31日。
盖 宵、林若玺、宋 杰、燕 寒、肖君宜、李宏芳、崔 嘉
唐曹恺夫、张燕利、高奇浪、王 慧、李丽梅、沈丽琴
若对上述同志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校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86115017
人事处
2016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