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领导接待日第九周安排

发布时间:2016-10-31浏览次数:462

根据院领导接待日制度,本学期第9周由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应海宁同志接待师生来访。

时间:2016年11月3日(周四)下午2:00—4:00

地点:弘毅楼405室

 党委委员、副院长应海宁同志:负责继续教育、图书、信息化建设、体育工作。分管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联系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体育部。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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