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各相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导师推荐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导师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创新创业人才库导师选聘条件:
(一).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情操。
(三). 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帮扶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
(四). 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高校教师。
(五). 高职院校共申报不超过6人,其中高校教师一般不超过30%。
二. 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请各院系部门于12月3日前统一报送《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导师推荐表》(附件1),具体人员名单将由学校研究决定、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67427425@qq.com,纸质版请送至弘毅楼113办公室。
联系人:陈金石 联系电话:86115946
学生工作处、人事处
2016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