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院领导接待日制度,本学期第17周由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应海宁同志接待师生来访。
时 间:2016年12月29日(周四)14:00—16:00
地 点:弘毅楼405室
党委委员、副院长应海宁同志:负责继续教育、图书、信息化建设、体育工作。分管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联系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体育部。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
根据院领导接待日制度,本学期第17周由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应海宁同志接待师生来访。
时 间:2016年12月29日(周四)14:00—16:00
地 点:弘毅楼405室
党委委员、副院长应海宁同志:负责继续教育、图书、信息化建设、体育工作。分管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联系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体育部。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