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专职科研人员、以科研为主教师岗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6浏览次数:1710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

根据《学院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试行)》交院办[2016]35号文件精神,请各二级院系根据部门教学及科研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做好审核推荐工作,于1月8日前将《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职科研人员、以科研为主教师岗位推荐表》及个人相关佐证材料提交人事处(弘毅楼313)。

联系人:楚楠;联系电话:86115017

特此通知。

 附件《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职科研人员、以科研为主教师岗位推荐表》.doc


人事处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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