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末及2017年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2浏览次数:2636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各单位:  

 为保证学校寒假前后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经研究,现将学期期末及寒假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安排

 (一)学生

 1.放假时间:1月12日(周四)至2月17日(周五);

 2.报到、注册时间:2月18日(周六)、2月19日(周日);

 3.上课时间:2月20日(周一)。

 (二)教职工

 1.放假时间:1月14日(周六)至2月17日(周五);

 2.上班时间:2月18日(周六)。

 二、交通车安排

 1.1月16—20日,三部交通车继续维持上班期间发车时间和站点不变;

 2.2月13日起,三部交通车恢复正常运行;

 3.寒假期间交通车发放情况将视乘坐情况实时调整,请教职工关注校园网通知;

 4.寒假期间乘交通车不刷卡。

 三、餐饮安排

 1、1月12日—2月16日:第四食堂“川扬美食”承担假期在校人员用餐(包括总值班、保卫值班、实习学生),要订桌餐每日9:30前提前预订;

 2、就餐时间:早餐7:00~8:00;中餐11:10~12:30;晚餐17:00~18:30;

 3、联系电话:13611508248(吴经理);15195998628(李经理);13451871926(川扬美食经理);

 4、2月17日起所有食堂恢复正常供应。

 四、放假期间注意事项

 1.要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认真做好师生员工安全教育和寒假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放假前,请保卫处组织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对本单位进行全面、认真的自查,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努力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2.各类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寒假值班工作。中层干部要按照2017年学院寒假总值班表安排,遵守《学院总值班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值班记录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其他值班人员要积极配合总值班要求,做好本职岗位值班工作。

 3.中层及以上干部寒假期间请保持手机畅通。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17年1月11日





版权所有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南京江宁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 邮编:211188
备案号苏ICP备10205236号-2 苏公网安备 320115020100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