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7浏览次数:873

各二级学院(系部)及相关部门:

 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7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申报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3.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2年3月1日后出生)。

 三、课题研究周期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5日。未尽事宜,可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浏览、查询,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n1/2016/1216/c220863-28956126.html。


 联系人: 刘 方

 联系地址:弘毅楼319室

 联系电话:8611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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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处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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