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年第二学期在校生和17届毕业返校生重修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6浏览次数:1579

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考试工作的通知》(交院教[2007]8号)规定,现就本学期在校生和17届毕业返校生重修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1、考生范围:在校生;17届毕业返校生。

 2、报名时间及安排:

 (1)在校生重修:①时间:3月20日——3月22日;②方法:由学生所在院系组织报名,审核重修考试资格后,于3月23日上午报教务处。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报名。

 (2)17届毕业返校生重修:各院系根据返校时间具体安排,提前5个工作日、以班级为单位将名单报教务处。

 3、考试时间:

 (1)在校生重修:4月5日——4月14日

 (2)17届毕业返校生重修:

 ①专业课:由各院系根据返校时间具体安排(须报教务处);

 ②公共课:

 Ⅰ、路桥与港航工程学院、运输管理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和机电工程学院统一安排在5月8日~5月17日;Ⅱ、建筑工程学院安排在5月15日~5月23日;Ⅲ、汽车工程学院和人文艺术系统一安排在5月24日~6月2日。

 4、试卷的印制:由院系提供样卷及印制数量,教务处统一印刷,院系负责保管和发放。请各院系提前5天交付印刷;试卷收发应核对,并做好记录。

 5、批改及成绩上报: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后2天内将成绩报院系和教务处。

 6、注意事项:

 ①各院系认真组织重修考试申请,通知到每位学生,考试过程中应验明考生身份,并签到;

 ②各院系要严格试卷审查和管理,认真做好试卷批阅、成绩统计和存档工作;

 ③认真做好考场安排、监考、巡考等相关工作;

 ④报送材料请交电子稿(在校生和17届毕业返校生重修考试申请汇总表必须按时交送);

 ⑤未按时申报,按“不申请重修考试”处理;

 ⑥如有错过考试者,视其弃权,本学期不再另行安排。



 附件:

 1、《在校生重修考试申请表》 .xls

 2、《17届毕业返校生重修考试申请汇总表》 .xls





                                              教 务 处

                                        二O一七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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