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2浏览次数:1310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我校清明节放假3天。4月2日—4日放假调休,4月1日(星期六)正常上班,补4月3日(星期一)的课程。

请各单位、部门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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