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暑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9浏览次数:3591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各单位:

 为保证暑假期间学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经研究,现就暑期放假安排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

 1.在校学生定于2017年6月29日(周四)放假,2017年9月2日、3日返校、交费、注册,9月4日(周一)正式上课。

 2.教职工定于2017年7月1日(周六)放假,9月2日(周六)正式上班。

 二、暑期交通车安排

 1.7月3日-7月7日,3辆交通车照常发放。

 2.7月10日-9月1日,每个工作日安排城西线和城东线两条线路。两条线路发放视乘坐情况随时调整,请注意校园网通知。

 城西线:桃园(6:30发车)—锦绣路—乐山路—所街—中华门—学院。

 城东线:迈皋桥(6:50发车)新庄—明故宫—御道街—五洲装饰城—石门坎—学院。

 3.9月2日起,3辆交通车照常发放。

 以上交通车按正常上、下班时间发车,乘车不刷卡。

 三、暑期餐饮供应安排

 1.7月1日-8月29日由第一、第三食堂(思源堂南楼一、三楼)保障就餐。

 2.8月30日起所有食堂恢复正常供应。

 3.订餐:如需预订快餐及桌餐的单位及部门,请每日10:00前提前预订。联系电话:第一食堂:(吕刚,13913348789;陈俊, 15051853872),第三食堂:(兰孟平:15951767780)。

 4.第一食堂就餐时间:早餐:7:00~8:00;中餐:11:10~12:30;晚餐:17:00~18:30。

 四、暑期值班安排及要求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假期工作安排,合理安排假期时间,按规定时间完成相关工作内容。

 暑假期间总值班安排请至院长办公室网站下载,各相关部门根据暑期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值班,具体值班安排请报院长办公室备案。暑期各类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按时到岗到位,不得私自调岗调班,做好值班记录,加强校园巡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严格执行值班记录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紧急重要信息及时、准确报送,正确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17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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