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5浏览次数:649

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2017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包括: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基本条件,在我省高等学校中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不承担教学计划内课程教学任务的人员及校外兼课人员不在认定范围。

 二、时间安排

 1.9月15日至9月26日,申请人在工作日的7:00—24:00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请。在指定时间段以外申请不予受理。认定申请流程见附件1;

 2.10月12日前,申报人员完成体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相关工作;

 3.10月16日至17日,网报现场确认;

 三、工作要求

 1.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流程严密。各部门要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和有关政策精神,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我院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2. 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请申请人自行到南京市江宁医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鼓山路168号)进行体检,体检医院应在体检表上明确给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无体检结论或提出复检但申请人未复检的,不予认定。

 3. 申请人所提交的各项材料要完整、准确、规范。材料一经集中上报,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不再补报,均直接认定为不合格,需等到下一年重新申请。

 4. 请申请人认真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表(附件3),并于9月11日前将电子版发至人事处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楚楠

 联系电话:86115017

 电子邮箱:njjyrsc@njci.cn


 附件:1.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

       2. 报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填写要求

       3. 2017年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表

       4.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

 附件.rar



               人事处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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