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苏省2017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5浏览次数:637

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7〕33号)要求,为做好2017年我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数量

 (一)立项范围

 省重点教材分为修订教材和新编教材。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为2011年1月1日之后(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2019年10月1日前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适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能在2018年10月1日前实现出版。

 (二)立项数量

 此次我校申报限额为2部教材。除限额外,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每个专业可额外申报1部专业核心课程相关教材。同时,可额外申报1部创新创业教育类教材。

 二、申报材料

 (一)修订教材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附件3)1式1份。

 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4)1式5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3.修订计划书(包括修订原因、完整的修订方案等),1式5份。

 4.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套。

 上述材料1、2、3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新编教材

 1.《“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汇总表》(附件5)1式1份。

 2.《“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6)1式5份。

 3.工作方案(包括编写队伍、编辑力量、经费保障、出版、发行、服务及培训等内容)1式5份;

 4.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式2份。

 上述材料1、2、3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三、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二级学院(系部)于2017年10月10日前将书面材料统一报至弘毅楼212室,逾期不再受理。有关电子文件同时发送到jx86115826@163.com。

 申报工作联系人:张大伟

 联系电话:86115755


 附件:

 1.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7〕33号)

 2. “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建设实施方案

 3. “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

 4. “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

 5. “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汇总表

 6. “十三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

 7. 参考专业分类目录

 附件.rar


  教务处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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