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二级教学单位研究所建设工作推进会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0浏览次数:930

各研究所:

 由各二级教学单位组织申报、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并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新能源汽车技术研究所”等7个研究所,已确定为我校首批校内研究所(交院研〔2016〕7号)。

 为了进一步做好首批研究所的建设工作,增强研究所建设的科学性与系统性,把工作落到实处。为了推动首批研究所的健康发展,10月中下旬,学院将召开研究所建设推进工作会议,了解和掌握研究所建设合同签订以及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协助解决研究所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各研究所尽快召集骨干成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研究所建设工作,与学院签订研究所建设合同。研究所建设合同内容上应在专业基础上,与我省科技发展规划所确定的发展方向保持一致,与研究所申报书保持衔接,并作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增强可操作性。合同的主要内容为涵盖标志性成果(代表性成果)、科研项目、论文著作、获奖、专利、社会服务、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方面的指标。

 希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首批研究所的指导、支持和管理,为首批研究所的各项后续建设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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