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
为了加强交通职业院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交通职业院校骨干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在交通职业教育教学研究与管理、咨询与决策等工作中的作用,实现优秀交通人才资源的共建共享,经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职业教育分工会第八届理事会第四次理事长办公(扩大)会议研究,决定建立交通职业教育专家库。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业领域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管理、后勤管理、安全管理、航海技术与轮机管理、路桥工程、汽车运用、交通工程机械、港航物流与管理、交通运输、船舶技术、城市轨道交通等相关专业领域。
二、推荐专家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与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具备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2.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学风严谨,作风正派,客观公正,坚持原则,工作认真,责任感强;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担任过教育管理类副处级及以上职务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从事实际研究或管理工作,学术造诣深,公开发表过研究成果,熟悉本领域的前沿和动态,在相关研究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5.年龄一般在 65 周岁以下,50 岁以下的中青年专家应占一定比例;
6.愿意参加交通职业教育教学咨询、评价等活动。
三、推荐程序及名额分
1.推荐程序
交通职业教育专家库专家遴选按照单位推荐,工委会、专委会审核遴选,职教分会审定公布的程序进行。
2.名额分配
每个专业领域可推荐3-4人。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各自的专业领域,参照推荐专家条件认真组织,确保按时优质报送推荐材料。于2017年11月20日前将《推荐表》和《推荐汇总表》(需提供电子稿)及相关佐证材料报人事处(弘毅楼313)。
联系人:楚楠联系电话:86115017
邮 箱:njjyrsc@njitt.edu.cn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7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