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创效大赛和“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9浏览次数:2350

各院(系、部)、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与部署,搭建我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发现、培育和选树创新创业人才与项目,推动全院共同参与创新创业工作,选拔优秀作品参加2018年“创青春”江苏省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创效大赛和“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经研究,决定启动赛项作品校内选拔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大赛由学院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协调相关工作,具体事务由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负责。

 负责领导:许正林 杨益明

 负责人员:刘  阳  康建军 季仕锋

 二、作品申报要求

 见附件

 三、作品申报时间

 1、“创青春”和“彩虹人生”作品2018年3月10日前提交,电子稿发邮箱:350477257@qq.com,书面稿交至弘毅楼107,联系人:崔艺馨 电话:86115887.

 2、“互联网+”大赛作品2018年4月10日前提交,电子稿发邮箱:867427425@qq.com,书面稿交至弘毅楼113,联系人:陈金石  电话:86115946.

 邮件注明赛项,如“【创青春】+作品名称”。

 四、作品选拔分级

 校内赛旨在扩大大赛的覆盖面和参与面,建立校内参赛作品资源库,遴选优秀作品参加省级、国家级赛事。对提交的作品,通过评审进行分级管理、分级支持、分级培育。

 (一)作品分级规则

 1、甲类作品

 该类作品为重点作品。参加省级以上竞赛作品原则上从该类中产生。每个甲类作品给予6000元建设费。

 2、乙类作品

 该类作品为培育作品。每个乙类作品给予4000元建设费。

 3、丙类作品

 该类作品为鼓励作品,自行优化调整。  

 (二)作品管理

 1、作品晋级。乙类和丙类作品经培育优化,负责师生可向竞赛管理办公室提出作品复审。乙类作品经评审,达到甲类作品要求的,可按甲类管理,相应追加建设费用,并有机会参加省级以上竞赛;丙类作品自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未晋级的,作品取消。

 2、未参加省级以上竞赛的甲类和乙类作品,列入学院“创新创业作品资源库”项目,进行项目建设。下一年度申报省级以上竞赛,除新报作品外,原甲类作品和由乙类晋级的作品经复核评审,仍可从中产生参赛作品。未能参赛的作品,可以继续支持建设一年,建设经费减半。具体以复核意见为准,实时公布。  

 3、所有作品均可转化为校内其他创新创业项目,学院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五、作品数量要求

 1、“创青春”江苏省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人文艺术系不少于1个,其余二级学院不少于2个,其他部门根据自身条件申报。

 2、“挑战杯-彩虹人生”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创效大赛

 人文艺术系不少于1个,其余二级学院不少于2个,其他部门根据其他部门根据自身条件申报。

 3、“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人文艺术系不少于5个准备外,其他二级学院不低于20个。其他部门根据其他部门根据自身条件申报。

 六、竞赛奖励

 参加省级以上竞赛的作品,按照学院竞赛管理有关文件规定,可获得相应补贴和获奖奖励。条件成熟时,可开展校内评奖。

 “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创效大赛和“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高校创新创业工作水平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衡量指标,其中,“挑战杯-彩虹人生”2018全国决赛将由我院承办。请各单位认真部署任务、积极动员师生,按照要求深入挖掘、遴选参赛项目,选配优秀指导教师加强作品指导,提高作品质量和竞争力。


 附件1:2018“创青春”省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作品申报要求

 附件2:2018“挑战杯—彩虹人生”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创效大赛申报要求

 附件3:2018“互联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作品申报要求  

附件 .doc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

                                      2017.12.31



 注意:所有赛项省级文件均未发布,以下附件是根据往年赛事文件拟定的,如果省级文件内容、要求等有微调,届时及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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