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暑期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0浏览次数:2997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各单位:

 为保证暑假期间学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经研究,现就暑期放假安排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时间

 1.在校学生定于2018年7月12日(周四)放假,2018年9月1日返校,9月2日前交费、注册,9月3日(周一)正式上课。

 2.教职工定于2018年7月16日(周一)放假,9月1日(周六)正式上班。

 二、暑期交通车安排

 1. 7月16日-7月20日,3辆交通车照常发放。

 2. 7月23日-8月24日,每个工作日安排城西线和城东线两条线路。两条线路发放视乘坐情况随时调整,请注意校园网通知。

 城西线:桃园(6:30发车)—锦绣路—石佛寺—乐山路—所街—中华门—学院。

 城东线:迈皋桥(6:50发车)新庄—明故宫—御道街—五洲装饰城—石门坎—学院。

 3. 8月27日起,3辆交通车照常发放。

 以上交通车按正常上、下班时间发车,乘车不刷卡。

 三、暑期餐饮供应安排

 1. 7月13—15日:第三、四、五、六食堂和清真餐厅正常营业;

 2. 7月16—8月29日:第四食堂淮扬小炒、第五食堂、清真餐厅承担假期在校人员用餐(包括总值班、保卫值班、实习学生、各项活动),要订桌餐及盒饭每日9:30前提前预订。

 就餐时间:早餐:7:00~8:00;中餐:11:10~12:30;晚餐:17:00~18:30。

 联系电话:第四食堂86115866,15195998628(吴作勇经理);13451871926(川扬美食);第五食堂15366106427(韩雪莲经理);清真餐厅(17751766621秦经理)。

 3. 8月30日起,所有食堂正常供应。

 四、暑期值班安排及要求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学院假期整体工作部署和要求,合理安排假期时间,按计划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暑假期间总值班安排请至院长办公室网站下载,各相关部门根据暑期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值班,具体值班安排请报院长办公室备案。暑期各类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按时到岗到位,不得私自调岗调班,做好值班记录,加强校园巡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严格执行值班记录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紧急重要信息及时、准确报送,正确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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