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8〕7号)文件精神,经10月22日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并投票表决,以下7位同志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10月22日—10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校人事处反映。
电话:86115017,86115120
人事处
2018年10月22日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8〕7号)文件精神,经10月22日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并投票表决,以下7位同志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10月22日—10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校人事处反映。
电话:86115017,86115120
人事处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