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专业教育满足学生需求,学院在2018级汽车专业群、路桥专业群试点专业群大类招生、分流培养,明确普高毕业生在入校学习一学期后,允许学生按照兴趣在各自专业群内重新选择专业。为有序开展该两个专业群学生的转专业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的对象与范围
转专业的对象为汽车工程学院、路桥与港航工程学院2018级参加提前招生或普通高考录取的高中毕业生,不包括海外本科直通车、“3+2”高职本科分段培养、“4+0”本科班的学生。
汽车工程学院的学生仅限在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车身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四个专业中自主选择。路桥与港航工程学院的学生仅限在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市政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等六个专业中自主选择。
二、专业名称与毕业要求
转专业学生的毕业专业为申请转入专业。
学生毕业须满足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毕业要求,修完转入专业规定的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资格证书等方能毕业。
三、转专业的时间、程序
1.12月17日~20日,符合规定且有意向的学生填写转专业申请(申请表见附件一);
2.12月21日,二级学院审核、汇总(汇总表见附件二);
3.12月24日~25日,教务处审核;
4.12月26日,院长办公会审核;
5.12月27日~28日,编入相应班级,发放转专业通知。
请汽车工程学院、路桥与港航工程学院负责通知相关学生并继续做好专业教育工作,做好审核汇总工作,学工处、相关教学单位做好工作配合。
附件一: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申请表(大类招生用).docx
教务处
2018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