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末及2019年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8浏览次数:3387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各单位:  

 为保证学校寒假期间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经研究,现将学期期末及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学安排

 (一)学生

 1.放假时间:1月14日(周一)至2月22日(周五);

 2.报到、注册时间:2月23日(周六)、2月24日(周日);

 3.上课时间:2月25日(周一)。

 (二)教职工

 1.放假时间:1月14日(周一)至2月22日(周五);

 2.上班时间:2月23日(周六);

 3. 定于2月23日上午召开全体中层干部会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交通车安排

 1.1月14—18日,三部交通车继续维持上班期间发车时间和站点不变;

 2.2月23日起,三部交通车恢复正常运行;

 3.寒假期间交通车发放情况将视乘坐情况实时调整,请教职工关注校园网通知;

 4.寒假期间乘交通车不刷卡。

 三、餐饮安排

 1. 1月10—15日,第一、第四食堂部分窗口保证供应;

 2. 1月16日—2月19日,第三食堂承担假期在校人员用餐(含总值班、保卫值班、实习学生),要订桌餐请9:30前提前预定(联系人:兰经理,联系电话:025-86115732、15951767780);

 3. 就餐时间:早餐  7:00—8:00,中餐  11:10—12:30,晚餐 17:00—18:30;

 4. 2月20日起所有食堂恢复供应。

 四、假期注意事项

 1.要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认真做好师生员工安全教育和寒假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放假前,请保卫处组织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对本单位进行全面、认真的自查,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努力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另请相关部门、单位在放假前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2. 各类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寒假值班工作。中层干部要按照2019年学院寒假总值班表安排,遵守《学院总值班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值班记录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其他值班人员要积极配合总值班要求,做好本岗位值班工作;

  3.中层及以上干部寒假期间请保持手机畅通。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19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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