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相关部门:
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从2019年设立“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科学技术奖”。现将2019年度“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科学技术奖”的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积极组织申报。
一、推荐(申报)要求
1.各推荐(申报)单位应该严格按照《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办理,认真做好推荐(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确保真实完整,并由推荐(申报)单位填写意见、加盖公章。
2.推荐(申报)项目应当符合《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奖励范围,且为江苏省行政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的成果,或者江苏省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或者第一完成人的合作研究开发成果。
3.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申报。
4.推荐(申报)项目应当是技术与应用创新性突出,在实施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技术研究、重大工程、软科学研究等项目中,取得重要创新,并且经过一年(2018年1月1日)以上实施应用被证明获得显著效益,同时项目还应当在2019年7月30日前经过评价(鉴定)或评审,具备有关部门认可的科学技术成果水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书、评审、验收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6.同一项目的技术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参加。
二、推荐(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推荐(申报)材料由《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书》(以下简称“推荐(申报)书”)及其附件组成,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推荐(申报)书》是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突出技术发明、科技创新等内容,及做出的重要贡献。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实行诚信承诺制。
1.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和《推荐(申报)书》填写说明的要求,填写《推荐(申报)书》,并附相关客观佐证材料。
2.附件材料应当包括反映该成果应用一年(2018年1月1日)以上的证明材料,如生产应用证明、效益证明、技术转让合同、使用证明、专利许可证明等;反映该成果在推荐(申报)截止日期(2019年7月30日)前具备有关部门认可的科学技术成果水平的评价证明,如技术鉴定证书、评审意见、验收报告、权威部门的检测证明及相关批准文件等。
3.主要完成人、完成单位应按贡献大小进行排序,并在书面材料中确认签字或盖章。
4.凡存在知识产权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争议的,在争议解决之前不得推荐(申报)。
5.项目联系人应当为评奖周期内评奖相关工作的指定联系人,同时填写有效座机和手机号码,该联系人应对申报项目情况较为熟悉。
四、推荐(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推荐(申报)材料报送内容
《推荐(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4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拷盘1份。纸质文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报送时间
推荐(申报)时间截止至2019年7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3.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弘毅楼319室 邮箱:zhangli@njitt.edu.cn
联系人:张丽 联系电话:861159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