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 16号)》精神,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星期六)至6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放假期间,线上教学暂停。
请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妥善做好值班值守、安全保卫和疫情防控等事务,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正常运转。请各位师生放假调休期间减少外出,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按照所在地政府要求,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