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学院参与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面向全体在校学生征集艺术作品展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一、作品类型
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
二、参加对象和分组
艺术作品展的参加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参加对象分为甲、乙两组,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
三、艺术作品的要求
1.绘画: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2.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摄影: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报送电子文件(JPG格式,分辨率达到300dpi)。
4.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四、报送作品要求
1.每名作者限报1件,每件作品署名作者不超过 3 名,各院系征集作品数不低于10件,于9月11日前统一报送至明德楼310(东),联系人:衡志(86115714)。
2.作品不用装裱,以原件方式报送,需附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并在作品背面用铅笔署名,填写作品标签。
3.根据相关要求,凡入选报送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艺术作品不予退件,其他作品将退还。全国组委会对入选及获奖作品有权在中外人文交流,以及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4.报送的艺术作品如发生著作权问题,由创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五、奖项设置
校内评选设立以下奖项:
1.艺术作品奖:甲、乙组分设一、二、三等奖若干;
2.指导教师奖:甲、乙组获得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
学校评选后将择优报送至省赛。
学院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
2020年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