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根据《江苏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江苏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办法》(苏妇〔2020〕14号),省妇联决定启动2020年度江苏省三八红旗手标兵、江苏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活动。为做好我院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评选范围:在本职岗位上奋力书写“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时代答卷,为不断开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新局面贡献智慧和力量的各行各业的优秀妇女和以女性为主体的先进集体均可参加评选。
推荐名额:原则上我院最多可推荐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省三八红旗手、省三八红旗集体各1个。
二、评选条件
(一)省三八红旗手标兵评选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胸怀祖国、志存高远,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传承文明、弘扬新风、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4.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在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具有感人至深的模范事迹,在广大妇女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引领示范作用。
5.须获得过江苏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6.江苏省三八红旗手标兵不重复授予。
(二)江苏省三八红旗手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胸怀祖国、志存高远,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4.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5.须获得过市级三八红旗手,或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或《江苏省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所列其他市级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专业奖项。
6.江苏省三八红旗手不重复授予。
(三)江苏省三八红旗集体基本条件
1.女性比例为60%以上的单位或组织。
2.集体成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
3.集体成员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4.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突出贡献,在界别行业工作中影响力广泛,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5.须获得过市级三八红旗集体,或《江苏省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所列其他市级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
6.江苏省三八红旗集体一般不重复授予。
三、材料上报
1.江苏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附件1)、江苏省三八红旗手、江苏省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附件2、附件3),表内事迹填写在500字左右,表格一式3份,均用A4纸打印。
2.江苏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除登记表外,还需提供:3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和500字事迹简介电子版各1份;1张两寸免冠彩照、3张工作照电子版(jpg格式)。
3.要认真填写各类登记表的有关栏项。所受奖励栏填写,要按全国、省、市顺序填写,不填写授予时间,只填写XX省(或市)XXX荣誉。申报上一级荣誉,只填写本级以上荣誉,下一级荣誉不填写。
5.各分工会推荐上报材料不需本单位签字和加盖本单位公章,由学院党委统一审核后盖学院公章上报。
6.相关申报材料请于12月10日(本周四)下午下班前送交学院工会,逾期将不予受理。材料接收地点:弘毅楼418室,联系人:朱老师、徐老师,电话:86115833、86115847,邮箱:450906478@qq.com。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高度重视推荐和申报工作,做好相关人选(集体)的遴选和申报工作。
2.要对照基本条件,严格把关。对拟推荐的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在政治和业绩表现方面进行严格审核,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真正把实绩突出、影响广泛、体现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确保工作质量。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 院工会
2020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