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选聘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外事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职位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外事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1名。
二、选拔范围
在编及人事代理在职教职工。
三、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须具备《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中第二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1、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四年以上工作经历。
2、管理岗人员一般应在副科级岗位任职两年以上;专业技术岗人员应具有中级(满五年)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度考核结果达到合格及以上者。
5、中共正式党员。
以上资格年限截至2021年4月30日。
四、职位具体要求
1、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
2、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
3、具有胜任该岗位工作的专业素养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学院情况,工作思路清晰,执行力强。
4、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求真务实,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五、选拔程序
(一)个人自荐、资格审查
1、符合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的人员,需由本人填写《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干部选拔自荐表》(见附件),纸质稿须于4月23日15:00前送交党委组织部(弘毅楼409室,联系人:朱芸,联系电话:86115833),电子稿同时发送至:dwzzb@njit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2、党委组织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向党委会报告。
(二)民主推荐
按照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采取先谈话调研推荐后会议推荐的方式进行。
(三)酝酿讨论确定考察对象
校党委综合民主推荐与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要求,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讨论决定拟选任人员
(六)任前公示
(七)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使用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六、组织领导
此次选聘干部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实施。
七、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严格遵守干部选拔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不良现象,对违反组织纪律、搞不正之风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选聘资格,并严肃追责问责。
特此通知。
附件: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干部选聘自荐表
党委组织部
2021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