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推荐2021年度江苏省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苏委教办函〔2021〕39号)精神,省委教育工委拟从在宁部省属高校中推荐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省三八红旗手候选人和省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单位,我校将积极组织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省三八红旗手标兵评选条件
1.年满 18 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胸怀祖国、志存高远,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传承文明、弘扬新风、品德高尚、无私奉献。
4.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在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具有感人至深的模范事迹,在广大妇女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引领示范作用。
5.须获得过江苏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6.江苏省三八红旗手标兵不重复授予。
(二)省三八红旗手基本条件
1.年满 18 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
2.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胸怀祖国、志存高远,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4.爱岗敬业、勇挑重担、奋发有为、锐意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5.须获得过市级三八红旗手,或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或《江苏省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所列其他市级单位授予的称号和专业奖项。
6.江苏省三八红旗手不重复授予。
(三)省三八红旗集体基本条件
1.女性比例为60%以上的单位或组织。
2.集体成员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主义 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
3.集体成员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甘于奉献。
4.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突出贡献,在行业工作中影响力广泛,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5.须获得过市级三八红旗集体,或《江苏省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所列其他市级单位授予的称号。
6.江苏省三八红旗集体一般不重复授予。
二、推荐方式
省三八红旗手评选工作通过组织推荐和社会化推荐两个渠道开展。
1.组织推荐。要对照条件择优推荐,原则上我校可推荐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省三八红旗手、省三八红旗集体各1个。
2.社会化推荐。在江苏女性网和微信公众号设立网络推荐平台。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除组织推荐外,还要做好社会化推荐的宣传发动工作,鼓励通过个人自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等多种形式参与活动。
三、推荐要求
1.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高度重视推荐和申报工作,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真正把实绩突出、影响广泛、体现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确保评选工作质量。
2.要充分考虑代表性。大力推荐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践行初心使命、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的女性,在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女性,在公益领域作出重要贡献的女性,在教书育人一线岗位上创造新业绩的女性。
3.要严把推荐对象核查关。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要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负责核实所获荣誉,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对其政治、经济以及业绩表现等进行严格核查,出具核查情况说明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4.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将组织推荐的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候选人、省三八红旗手候选人、省三八红旗集体候选单位登记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于11月16日下午3:00前报党委组织部,相关表格请在http://jssbhqs.jswomen.com.cn网站下载。联系人:花老师,联系电话:86115808。
特此通知。
党委组织部、工会
2021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