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选2019-2021年度交通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5浏览次数:1100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

 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组织的“2019-2021年度交通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与成果期限  

 1. 以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以在岗教职工为第一完成人完成的成果。

 2. 参评成果期限为: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完成的交通教育科学研究成果。

 二、参评内容

 1.通过结题验收(鉴定)的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交通教育科学研究课题。

 2.通过厅(局)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或被有关主管部门采纳、运用于实践的交通教育科学研究成果。  

 3.在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的交通教育科学研究论文(不包括论文集内收录的论文),公开出版的论著(含个人论文专集)、教材等。

 4.不宜公开出版或发表,但已被相关决策、管理部门采用的交通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等,经相关单位部门推荐,也可参加评奖。

 5.《交通高校教学改革发展案例选辑》收录的案例。

 三、申报要求

 1.每人只能主持申报参评一项成果。

 2.合作完成成果原则上由第一完成人进行申报,合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 9 人。

 3.系列丛书只能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

 4.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参加评选。

 四、成果材料提交

 1.《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交通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见附件1)。

 2.《2019-2021 年度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交通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推荐参评汇总表》(按专著、论文、教材、研究报告、决策咨询报告和教学改革案例等 6 个成果类型 分类汇总,以excel格式提交)(见附件2)。

 3. 参评成果材料(包括专著、论文、教材、研究报告和决策咨询报告等完整的成果,附成果获奖证书、应用证明、媒体报道、引用证明、鉴定意见、采纳情况等)以“成果类别+主要完成人姓名+单位”命名,以电子版形式发送121347114@qq.com和kjc@njitt.edu.cn(科研处邮箱备案)。

 3. 报送截至时间:2021年12月8日

  未尽事宜,详见附件通知。联系人:张丽;联系电话:025-86115046

 

 科研处

 2021年 11月12日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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