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专转本”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9浏览次数:1332


各院(系):

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和江苏省教育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2022年江苏省普通高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普通高校“专转本”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1. 我院注册在籍的三年级学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

2. 建档立卡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央下发”模块中脱贫之日起5年过渡期内的名单为准)。

3. 获2021年、2022年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二等奖以上学生可直接录取本科,但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转本”考试。

4.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选拔对象为已在2021年12月28日至30日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

二、报名条件

1. 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 修完学院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3. 取得全国或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

三、选拔方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经所在院系初审、学校复审通过后,报名方可生效。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文化统考,但须参加本科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综合考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教育厅官网文件《关于2022年江苏省普通高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转本”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2)2号】。

四、志愿填报

1. 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在同一批次录取。录取志愿设有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平行志愿设置A、B、C、D、E、F、G八个志愿,征求平行志愿设置A、B、C三个志愿。普通考生每个志愿必须填报同一专业大类的专业,录取时将按专业进行投档(允许将同一院校的同一专业大类的不同专业作为不同的志愿分别填报)。平行志愿在报名时同步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一并填报。

2. 报考英语类、日语类、教育类(含师范类专业)、医护类等专业“专转本”考试的考生,须符合本科招生院校招生计划中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其他专业类可以跨专业报考,具体详见省教育厅正式下达的选拔计划。

五、报名流程

1. 报名时间:1月21日――1月24日。逾期不予补报。

2. 报名、志愿填报及缴费。学生凭本人身份证、本人手机号进行网上报名,在手机获取短信验证码后,方可进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专转本”网上综合管理系统,报名并填报志愿。报名时,须同时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145元/人(使用标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报名费10元,考试费45元/科)。

学生在网上提交后,即视为确认。学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学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不利影响,由学生本人负责。

3. 初审。由二级院系依据报名条件进行网络审核。目前尚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同学须签订“报名承诺书”,承诺书由二级院系保存一年。

4. 复审。通过初次审核的同学,招生就业处进行网络复审,无需现场签订报名确认表。

六、命题及考试

1. “专转本”全省统一考试命题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2. 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150分、英语或日语120分、专业综合230分(其中专业基础理论150分,操作技能80分),满分500分。

3. 专业综合考试(含专业基础理论和操作技能)按本科招生专业大类要求实行全省统一考试,新方案实施初期以笔试形式进行,成绩以原始分计入总分。2022年起以电子信息类、音乐类2个专业大类为试点,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实行笔试,操作技能进行现场测试,现场测试方案另行公布。

4. 考试时间:2022年3月19日

 

考试科目

900-1100

大学语文、高等数学

1300-1440

专业综合基础理论

1530-1620

专业综合操作技能(不含电子信息类、音乐类及美术设计类)

5. 准考证发放:考前3天,已成功报名的学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于4月上旬公布(含英语(日语)折算成绩),学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首页进行查询。如学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二级院系提出核查成绩的书面申请,由所在院系汇总并报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统一提交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复核,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首页查询复核结果

八、录取

录取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安排在4月中下旬。

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公布未完成计划的院校情况,请达到省控线而未被录取的同学务必及时关注,4月下旬可在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及服从志愿。

九、录取通知书发放

本科院校将录取通知书寄发到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会通过就业信息网公布录取通知书到达情况,请同学们及时关注并来校领取录取通知书。

十、转入与培养

1. “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到本科院校办理入学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接收院校不得办理入学手续和学籍电子注册。

2. “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

3. 省教育厅对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4. “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5. 接收院校必须单独为“专转本”学生组建班级,不得插班学习。

十一、学籍管理与就业

1. “专转本”学生,由推荐院校和接收院校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学生档案的转出和接收手续。

2. “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3. “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转入学校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要按照国家规定填写。

4. “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十二、工作咨询和联络方式

学生有疑问请致电招生就业处025-86115806咨询。相关招生录取咨询也可与招生院校直接联系。

各院系咨询电话如下:

汽车工程学院                 15950481945  仝老师

路桥与港航工程学院          15705189563  顾老师

运输管理学院             13913892301  陈老师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13912939924  张老师

轨道交通学院             13515127079  王老师

建筑工程学院             15605163732  张老师

人文艺术系                   18951813558  安老师

  

招生就业处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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