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报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6浏览次数:1387


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进一步用身边的榜样力量引领我院学生不断坚定理想信念、传承红色基因,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强国有我”青春宣言,根据团省委、省学联通知要求,学院团委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推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请党放心 强国有我

 二、报名条件

 1.截至2022年暑假前,在学的全日制专科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学生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以志愿者打卡器记录为准),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三、奖励设置

 1.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学院通过评审将最终推荐2名候选人报送团省委。

 四、工作安排

 各团总支负责组织开展本院(系)推报工作,择优推荐产生1名校级候选人,5月24日16:00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1)、报名表(附件2)、推荐候选人的成绩单、相关年度服务时长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档报送至弘毅楼107冯玮,电子档发至34157209@qq.com邮箱,过期视自动放弃。

 联系人:冯玮、唐云

 电话:025-86115887

 电子邮箱:34157209@qq.com

 附件:1.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省级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2.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团委

 2022年5月15日

 相关附件: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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