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科函〔2022〕25号)精神,现就做好2019-2020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一)本次验收范围为省教育厅2019-2020年度立项的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
(二)验收依据为当年项目合同和申报书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按《江苏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侧重对项目研究成果的水平与质量进行评审,突出代表性成果和项目实施效果的评价,对提交验收的论文、专利等作数量限制规定;对取得原创性、突破性成果的项目,可不作量化评价指标要求。
(三)提交的代表性研究成果须标注“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
二、验收程序
(一)提交验收报告。项目负责人在完成项目合同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基础上,向科研处提交《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见附件)和代表性研究成果。
(二)组织验收。省教育厅委托项目承担高校组织验收工作。重大项目原则上采取会议评审方式验收,面上资助经费项目可采取会议评审或通讯评审方式进行验收,面上自筹经费项目由各高校自行决定验收方式。
(三)提交验收材料。项目验收后,项目负责人须登录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info.jse.edu.cn,系统开放时间为11月1日后工作时间),填报并上传项目验收报告签字盖章扫描件(pdf格式)。
三、材料报送
结项验收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逾期不候。
联系人:刘方;联系电话:025-86115046;地址:弘毅楼324室。
附件: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
科研处
2022年10月14日
附件:
江苏省高等学校基础科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报告.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