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1浏览次数:1827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代表团:

 根据《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召开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第四届教职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安排

 1.2023年3月24日(周五)上午8:30大会召开,会期1天。请全体代表、列席代表、特邀代表准时出席,会议具体安排届时见大会《会议指南》。

 2.大会地点:图书馆一楼报告厅。

 二、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学院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学院财务工作报告》;

 3.审议《工会工作报告》、《工会经费审查报告》、《提案工作报告》和《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4.审议、签订《集体合同》;

 5.其他有关事项。

 三、有关事项

 1.全体与会人员要按照大会日程安排,认真参加各次会议和各代表团组织的活动,切实履行好代表的职责。

 2.请各代表团做好教职工代表建议和提案的征集,及时通知每位代表和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各次会议。与会人员正式着装、佩戴校徽,提前10分钟进场,并在指定区域、座位入座,将手机调整至关闭或静音状态。

 3.请与会人员妥善安排好工作,原则上不得请假(有课代表请办理调课手续)。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并在3月23日12:00前提交至大会秘书处。

 4.各代表团组织好代表新冠、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确诊人员不能参会,与会人员统一从图书馆一楼报告厅东门签到、进入会场,建议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卫生防护。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第四届四次教代会、工代会代表,列席代表,特邀代表名单


大会秘书处   

2023年3月21日

 附件:第四届四次教代会、工代会代表,列席代表,特邀代表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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