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院(系)审核、学生工作处复核,拟推荐汽车工程学院耿洋洋等474名同学为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日——11月9日
师生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生工作处联系,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25-86115946。邮箱:335858206@qq.com。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1月1日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院(系)审核、学生工作处复核,拟推荐汽车工程学院耿洋洋等474名同学为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日——11月9日
师生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生工作处联系,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25-86115946。邮箱:335858206@qq.com。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