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车辆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方便校内员工进出校园,学校将在南、北、西大门逐步使用“ETC”无障碍通行系统,学校将重新发放车辆通行证,严格门卫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二、办理程序及规定
1、本校教职工可到保卫处网站下载或到南、北、西大门门卫处领取《车辆通行证申请表》、《交通安全责任书》,填写相关信息交到所在院(系)、部门。所在院(系)、部门审核盖章后将表格统一送至保卫处。
2、校园公务车辆按以上程序办理。
3、原校园车辆通行证至
4、未重新申请办理《车辆通行证》的车辆须在门卫换取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校园。
5、校内送货、施工、经营户车辆一律从学院东门换证进出,并按规定行驶、停放。
请各院(系)、部门通知所属教职工,按要求填写表格,办理校园车辆通行证,并将原校园车辆证集中上交保卫处。今后新增的车辆请自行到保卫处登记办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