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
开展2016年“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院(系)、各部门: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的工作部署,为切实加强我校的安全工作,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不断巩固和深化学校平安校园建设成果,创新安全工作方式,决定于2016年3月10日—4月9日在全校开展“安全教育月”系列活动,现将本次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围绕“关注校园安全,构建人文和谐”的活动主题,通过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提升安全素养,真正使全校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营造珍惜生命、热爱生活、争做交院安全文化人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关注校园安全,构建人文和谐”
三、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安全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周传林
副组长:赵 勇 谢剑康 祁国新
成 员:何卫平 祁洪祥 王道峰 袁 茜 季仕锋 康建军 张文斌 朱素阳 张守磊 米永胜 郭振华 刘 阳 杨金刚 俞高钧
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四、活动内容
见附件。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二级院(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统一认识,层层落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好各项安全活动;充分认识安全教育在维护校园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宣传,认真组织所属人员积极参与“安全教育月”活动。
2、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活动要紧紧围绕主题,要坚持贴近生活、贴近师生员工,创新形式,寓教于乐,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做到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效果明显,达到“以月促年”的效果。
3、加强检查督促。“安全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深入到各活动主办单位,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各二级院(系)领导对本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也要加强检查督促,加大安全自查自纠的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学校将对各二级院(系)、各部门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列入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活动不重视、组织不力以及缺乏实效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
4、做好总结表彰。“安全教育月”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系)、各部门要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和效果进行认真总结,将书面总结材料和图片资料于4月23日之前报活动办公室(弘毅楼103室),活动办公室对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和进行总结、评比,经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后予以表彰。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安全教育月”活动内容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3月7日
附件:
2016年“安全教育月”活动内容
| 序号 | 活 动 时 间 | 活 动 内 容 | 主 办 单 位 | 协 办 单 位 |
| 1 | 3月9日(周三) | “安全教育月”动员、协调会 | 保 卫 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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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3月21日 | 消防知识讲座和培训(各单位负责人、安全员和义务消防队员,辅导员,各班级安全员参加) | 院办、保卫处 | 学生工作处、团委、 各院(系)、各部门 |
| 3 | 3月10日—4月9日 | 安全知识竞赛 | 汽车工程学院 | 各院(系) |
| 4 | 3月10日—4月9日 | 消防器材操作技能竞赛 | 路桥与港航工程学院 | 各院(系) |
| 5 | 3月10日—4月9日 | 防火、防盗典型案例系列图片展 | 运输管理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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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3月10日—4月9日 | 防传销典型案例系列图片展 |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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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3月10日—4月9日 | “安全教育月”主题征文比赛 | 机电工程学院 | 各院(系) |
| 8 | 3月10日—4月9日 |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 建筑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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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3月10日—4月9日 | 网络、电信诈骗系列图片展 | 人文艺术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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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3月10日—4月9日 | “安全教育月”主题班会活动 | 各院(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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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3月10日—4月9日 | 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格在保卫处网站下载) | 各院(系)、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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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3月10日—4月9日 | 公寓管理和宿管会人员消防知识培训与演练 | 学生工作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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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3月10日—4月9日 | 食品安全与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宣传和竞赛 | 后勤管理处、后勤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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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3月10日—4月9日 | 安全生产宣传与培训 | 基建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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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3月10日—4月9日 | 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与演练(全员参加并考核) | 培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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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待定 | “安全教育月”活动总结表彰会 | 活动办公室 | 各院(系)、各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