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 开展2016年“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 85    最后修改时间:2016-03-07 ]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

 

开展2016年“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院(系)、各部门: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的工作部署,为切实加强我校的安全工作,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不断巩固和深化学校平安校园建设成果,创新安全工作方式,决定于2016310日—49日在全校开展“安全教育月”系列活动,现将本次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围绕“关注校园安全,构建人文和谐”的活动主题,通过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提升安全素养,真正使全校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营造珍惜生命、热爱生活、争做交院安全文化人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关注校园安全,构建人文和谐”

三、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安全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周传林

副组长:赵  勇 谢剑康 祁国新

  员:何卫平 祁洪祥 王道峰 袁  茜 季仕锋 康建军 张文斌 朱素阳 张守磊 米永胜 郭振华 刘  阳 杨金刚  俞高钧

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四、活动内容

见附件。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二级院(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统一认识,层层落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活动实施方案,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好各项安全活动;充分认识安全教育在维护校园稳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宣传,认真组织所属人员积极参与“安全教育月”活动。

 2、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活动要紧紧围绕主题,要坚持贴近生活、贴近师生员工,创新形式,寓教于乐,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做到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效果明显,达到“以月促年”的效果。

3、加强检查督促。“安全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深入到各活动主办单位,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各二级院(系)领导对本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也要加强检查督促,加大安全自查自纠的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学校将对各二级院(系)、各部门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列入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活动不重视、组织不力以及缺乏实效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

4、做好总结表彰。“安全教育月”活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系)、各部门要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和效果进行认真总结,将书面总结材料和图片资料于423日之前报活动办公室(弘毅楼103室),活动办公室对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和进行总结、评比,经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后予以表彰。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安全教育月”活动内容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637

 

 

附件:

 

  2016年“安全教育月”活动内容

序号

     

        

主 办 单 位

协 办 单 位

1

39日(周三)

“安全教育月”动员、协调会

保 卫 处

 

2

321

消防知识讲座和培训(各单位负责人、安全员和义务消防队员,辅导员,各班级安全员参加)

院办、保卫处

学生工作处、团委、

各院(系)、各部门

3

310日—49

安全知识竞赛

汽车工程学院

各院(系)

4

310日—49

消防器材操作技能竞赛

路桥与港航工程学院

各院(系)

5

310日—49

防火、防盗典型案例系列图片展

运输管理工程学院

 

6

310日—49

防传销典型案例系列图片展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7

310日—49

 “安全教育月”主题征文比赛

机电工程学院

各院(系)

8

310日—49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建筑工程学院

 

9

310日—49

网络、电信诈骗系列图片展

人文艺术系

 

 

10

310日—49

“安全教育月”主题班会活动

各院(系)

 

11

310日—49

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表格在保卫处网站下载)

各院(系)、各部门

 

12

310日—49

公寓管理和宿管会人员消防知识培训与演练

学生工作处

 

13

310日—49

食品安全与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宣传和竞赛

后勤管理处、后勤中心

 

14

310日—49

安全生产宣传与培训

基建办

 

15

310日—49

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与演练(全员参加并考核)

培训中心

 

16

待定

“安全教育月”活动总结表彰会

活动办公室

各院(系)、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