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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16级新生户口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92    最后修改时间:2016-09-01 ]

各院(系):

为及时、有序地做好2016级新生户口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口申报对象

户口申报对象为:自愿将户口迁往学校的2016级新生

二、交纳材料

1.户口迁移证

2.一寸免冠照片一张(需粘贴在新生落户照片表格里)

3. 学生户口迁移名单汇总表一份(每个班级均需填写

4.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三、材料要求

1.核对迁移证信息

(1)要求迁移证的字迹清晰可辨,出生地、籍贯到地级市(例如:江苏省徐州市等),迁移证加盖迁出地派出所的户籍专用章。

(2)核对迁往地址。学生户口迁往地址如下: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或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29号。

对不符合要求的户口迁移证,请各学院直接退给学生,要求立即回迁出地派出所重新打印,局部手工修改需要盖派出所章。

2.填写社会关系

本人需在《户口迁移证》背面填写两个社会关系、身高和身份证有效期限(见身份证反面),一者为父亲或母亲,另一者填舅、叔、伯、姨、姑等;均填写他们的姓名、与本人关系、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

填写格式如下(样表):

社会关系

姓 名

称 谓

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

直系亲属

ⅹⅹ

父亲

南通市交通工程公司三处

旁系亲属

ⅹⅹ

姨母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河阳镇王村15

身份证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身高

  厘米

3.统一粘贴照片

申报户口的新生,请将一寸照片按照规定格式表贴好并注明姓名、班级、身份证号(附表1)。 

四、上交时间、地点

请各班级将填写好的2016级学生户口迁移名单汇总表”(附表2(需辅导员签名)、《户口迁移证》等材料于1015日之前交至学院保卫处户籍管理办公室(弘毅楼101室)。

联系人:卜老师,联系电话:86115886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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