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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关于加强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189    最后修改时间:2016-12-01 ]

各院系、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及《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安【20168号)要求,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就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做好校园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清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严峻性。岁末年初,元旦春节寒假在即,加之节日出行和参加大型活动、集会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和寒潮等自然灾害的影响,诱发安全事故的因素增多,也是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和多发期。各院系、各部门要充分重视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全面做好安全防范和稳定工作。

二、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院系、各部门要在巩固前期安全工作的基础上,成立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围绕消防安全、车辆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校舍安全、用电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传染病防控等相关领域全面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安全隐患自查整治工作。做到台账建立齐全、整改责任落实到位、防范措施具体可行,确保各类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三、要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管理。各院系、各部门要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结合元旦、春节、寒假等节假日学生集中离校和返校前后,采取上安全专题班会、发放安全提醒、微信及网站传播等方式和途径,围绕用电、交通、用气、消防、火灾、防诈骗等内容,全面开展安全教育,加强师生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避险的能力。各院系、各部门制订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保证通讯联络畅通,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按规定及时上报。

请各院系、各部门将组织安全隐患自查和安全大检查的情况务必于124日之前报送保卫处,以便汇总上报。(联系人:戴宇超;电话:86115886;邮箱:375444226@qq.com)。

特此通知。


附: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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