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
2017年“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平安江苏建设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提高广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丰富校园安全文化,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共同营造平安、稳定、和谐的校园环境。经研究,定于2017年4月10日至5月9日在全校开展“安全教育月”系列活动,现就本次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贯彻教育部、教育厅有关学校安全工作文件精神,推进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围绕“强化安全意识 树立法制观念”的活动主题,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寓教于乐,寓学于乐,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进一步降低可防性案件的发案率。
二、活动主题:“强化安全意识 树立法制观念”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学工处、团委、保卫处、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基建办、各二级学院(系部)、资产经营公司。
四、活动内容
详见附件1。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具体责任
各学院(系部)须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安全教育月”活动作为消除校园安全隐患、降低可防性案件发案率、维护学生人身和财产权益、预防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重要举措。学工处应强化和落实学生日常管理中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实效性,将安全工作考核作为学工日常工作考核指标。团委要加强学生组织的日常安全教育与管理,并发动学生社团在学生安全教育活动中的作用,调动广大团员、各类学生社团积极参与安全教育月的各项活动。基建办和资产经营公司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细化安全生产责任,教育员工牢固树立起“安全第一”思想观念。保卫处应认真做好学生“安全教育月”活动的筹备和落实工作,积极协调各部门,确保安全教育月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并做好活动的总结、考核和评优。
(二)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落实
各院(系)、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安全教育月”活动宣传,结合本单位特色、实际,认真制订好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的时间、内容和职责,全面动员、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月” 活动各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员工参与活动的积极性,营造“人人关注、广泛参与、有序开展、全面落实”的活动氛围,切实提升学生安全教育实效,确保安全教育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三)总结活动经验,表彰先进典型
各院(系)、各相关部门在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期间,注重工作总结,建好工作台账,各项活动需有书面材料,包括相关会议记录、活动方案、活动图片、活动总结等,在活动结束后将纸质及电子材料及时交送保卫处。根据《“安全教育月”先进集体评比细则》(附件2)对二级学院(系部)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评选的内容和结果将作为学校年度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重要考核依据。
附件:1.2017年“安全教育月”活动内容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