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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案情通报(12.05)
[浏览次数: 115    最后修改时间:2017-12-06 ]

125日高新园派出所接报高校诈骗案2起。

一、诈骗案

12017123日上午9时许,经贸学院孙某某在闲鱼网上看到卖偶像签名照,遂联系该店家双方约定贷款为280元,孙某某用支付宝给对方分别转账80元、200元,后又问店家有无偶像的纪念画册,其称需要300元,又用支付宝余额转账,后店家称,店内还有该偶像现场应援物可以出售,售价300元,又用支付宝转账300元,后发现被骗,损失人民币880元。

 220171251138分许,南广狄某看到手机上有条信息,讲其网购信誉好,可以做我们的兼职,并留有QQ,后其加了对方QQ对方让其刷单,500900元。提成5%10001999元,提成6%20002999元,提成7%。对方给其发第一单500-900元,让我点链接,提交订单,不要付款,并让其将提交订单截屏给对方,对方给其一个二维码图片,让其微信扫码付款,其扫了后,付了556元。后对方让其在做一单1600元的,才能返还本金和提成。当天中午1244分许,其发现受骗,损失价值:5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