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公安局发布《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市内保系统保卫组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学院保卫处荣获“2017年度南京市公安局内保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祁国新、戴正春两位同志荣获“2017年度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一年来,保卫处在学院党政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区各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在各院系、各部门和全体师生员工的大力支持下,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维护了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为学院建设高水平高职院提供了有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