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各单位:
暑期临近,为确保暑期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安函〔2025〕8号),现将期末及暑期相关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安全工作组织领导
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务必克服麻痹思想,期末集中进行一次安全工作的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切实保证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要把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任务落实到各岗位,将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工作覆盖到每一位师生,坚决防止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期末及暑期相关工作
1.加强安全教育。提醒和教育同学们假期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防溺水、防范自然灾害,警惕各类电信网络诈骗,不点击未知链接,不轻信陌生来电,不外借、出售银行卡和电话卡,不透漏个人信息,遇到转账汇款要多核实,避免人身财产受损。
2.开展暑期校园废弃非机动车专项清理工作。暑假期间保卫处将对校园破旧废弃车辆进行集中清理。
3.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各施工改造维修项目负责部门要加强施工及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要盯住校园动火作业,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喷火枪、电焊、气焊、切割等动火作业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六必须”要求,坚决杜绝违规动火作业,落实安全责任,督促施工改造维修单位加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对涉及进入学生宿舍、办公楼宇的施工,要落实现场管理责任和措施,避免公私财物的损坏和遗失。
三、精心组织,开展安全自查工作
1.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一岗双责” 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及时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于2025年7月11日前做好安全自查(《学院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汇总表》附后,可点击下载填写后再报送)和报送工作,同时做好本单位上半年安全工作台账的整理和归档。
2.认真开展安全检查自查和隐患整改。着重突出高层建筑(汇贤楼)、食堂、学生公寓、实训(验)室、经营场所、图书馆、网络机房、公共场所、配电房、消防设施、道路交通设施、特种设备、改造维修工程等重点部位和重点设施等重点场所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危化品、食品、水电、 交通车辆、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时限,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3.做好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和应对。夏季高温、强降雨、雷击、台风等恶劣天气较多,要切实强化自然灾害预警和防范,开展楼宇、工地、临建、户外设施等校园建筑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做好极端恶劣天气应急处置预案,力争将风险和损失降到最低。
4.近期保卫处、学工处、教务处、后勤处、信息办、资产处联合开展专项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将问题隐患的“两照一表”发到各部门进行整改。
5.及时报送工作资料。通过安全自查,各院系、各部门要查找日常安全工作中的短板,及时改进和完善安全工作,夯实基础。请各二级学院(系部)、各部门、各单位将《学院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汇总表》、《场所安全自检自查记录表》、《南京交院实训(验)室安全自查自改记录表》、《两照一表》于2025年7月11日前报送弘毅楼101室(联系电话:86115119,联系人:刘兵)。
四、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1.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执行暑期值班值守工作纪律,完善应急预案,重大事项、重要信息要及时请示报告,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并按规定报告,持续跟进后续处理,降低损失、消除负面影响。
2.对暑假中不用的办公室、教研室、实验(训)室、教室、会议室等场所,断电断水,拉上窗帘,反锁门窗,贴上封条;其重要设备、仪器等物品要落实专人保管。
3.需在暑假期间使用的办公室、实验(训)室由各院系各部门落实责任到人,记载使用日期、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备查,另外要提前与楼宇门卫联系好,便于开关门及安全管理。
4.校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值班人员要及时排除隐患。各楼宇值班要规范所辖范围内非机动车有序停放、严谨各类违停和违规充电行为。
5.做好各楼宇的值班安排工作,将各类值班安排表张贴公布并报送保卫处。
五、暑期校园进出管理
1.校外来访人员及车辆,凭提前报备申请单由西门进出,谢绝闲杂人员入校。
2.假期中举办大型活动或培训的需要,主(承)办方须向保卫处报备,并提交大型活动申请表。
保卫处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