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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 50    最后修改时间:2025-11-06 ]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今年119日是第34个全国消防日。为深入贯彻全民消防、生命至上——安全用火用电主题,依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规定》《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落实上级关于秋冬季火灾防控部署,学校决定自119日至128日开展2025年度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首要任务和核心主线。坚持师生至上、预防为先、实训为要,聚焦安全用火用电主题,通过线上+线下”“体验+警示”“演练+整治等方式,切实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为平安校园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题与时间

主题:全民消防、生命至上——安全用火用电

时间:2025119—128

三、活动内容

1.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宣传

二级学院、各部门要统筹电子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宣传展板、横幅等线上线下载体,高频次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重点宣传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充电、宿舍用电、燃气、施工动火等安全知识,发动师生创作消防主题短视频、微电影等新媒体作品,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积极引导师生关注消防,营造浓厚校园消防安全氛围。

2.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

二级学院、各部门要通过安全会议、集中学习、主题班会、课外活动等多种形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确保师生四懂四会: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逃生技巧;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会准确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3.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活动月期间,学校将于1119日(周三)14:00-15:30组织学生代表、新进辅导员、安全员、实验室管理人员、宿管人员、物管人员、食堂后勤员工、产业员工培训中心、商贸街、驾培、快递等)及汇贤楼住户代表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急疏散及现场灭火演练(具体安排见附件)。各学院、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针对性消防演练,使师生员工学会报火警,熟悉初起火灾扑救程序,熟悉本单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和逃生技能。

4.开展消防隐患自查自改

冬季气候寒冷、风干物燥,是火灾高发特别是较大以上火灾多发季节。各学院、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深入开展消除身边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聚焦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教学楼、建筑工地、危险品仓库、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高层建筑及校内九小场所等重点部位,全面排查整治电气线路老化、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危化品管理不规范、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风险隐患。要将校外培训机构、校企合作单位纳入排查范围。对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账,下发隐患整改通知,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改落实,形成闭环管理,扎实推动问题整改,全面提升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5.开展安全用火用电专项整治工作

学校将重点对全校范围内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充电、宿舍用电安全、燃气安全、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等用火用电消防隐患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是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的重要平台,也是做好校园秋冬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节点,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保障安全,确保消防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2.精心策划,突出重点。各二级学院、部门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实际,提早谋划,制定操作性强的宣传工作方案,确保宣传月期间活动精彩纷呈,富有成效,最大限度地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让消防安全教育真正入脑入心。

3.注重实效,及时总结。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收集活动相关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形成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五、信息报送

请各单位安排专人负责,于128日前将活动相关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572333784@163.com,纸质版盖章后送至弘毅楼101室。联系人:卞文斌,86115119 

安全保卫处               

20251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