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受学院后勤与服务中心委托,对食堂采购油烟风机、净化器、四门冰箱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价格,依据招标文件要求交回我院。
一、项目内容及预算:
JY2016099 食堂油烟风机、净化器、四门冰箱采购
预算:人民币壹拾万圆整
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货物总体要求:
供应商提交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并对来源合法性负责;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
招标人不统一安排现场勘查,建议投标人联系采购人自行勘查现场。
四、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
2016年10月21日上午09:30前缴纳至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弘毅楼217会议室
接收人:刘老师
五、评审与成交标准:
询价小组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六、投标保证金及标书工本费:
投标保证金:无
标书费:贰佰圆整(开标前交至弘毅楼222室,售出不退)
七、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标书正、副本均须胶装并盖骑缝章,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025—86115863
九、采购办联系方式
询价通知书编制:刘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25—86115873
办公室地址: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弘毅楼230室
十、投标文件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九十天。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